记少侠
文:易沙
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,个头高挑,身段和脸都削瘦,像是路边常见的野竹,嗅得见的一身风沙味,偏偏无事也招摇。白麻衫青纹带,腰封一横便扣严了一袭劲骨,却掩不住年轻的劲头拔节似地冒,窜出脊梁,托高了颗神气快活的头颅。他爱笑,爱呼喝张扬,也爱拿剑光当喝彩,眼色却凉薄。几声喝骂正好下酒,待醉到半歪,又是个讨人喜欢的俊俏小哥,唯一生得柔和的桃花眼水润生光,映着漠漠长夜、乡野孤火。
有人叫声少侠。
他懒得应,这种让人浑身皱巴巴发慌的麻烦话麻烦事,一嗤而过就罢。他不上道,不识趣,放纵着满身乖张,活脱脱一个迫不及待挣出温巢、早早滚了身风尘的江湖浪子,懒散又放肆,落拓又蓬勃。
他没什么朋友。
一个朋友要有值得夸的东西,好皮囊,好脾气,好手段,或者好身家。
好手段若用来针锋相对,再好也不讨喜。好皮囊最不顶用,且算来凑凑数。
他确实生得不错。
肤色不甚白,俊眉高鼻,占了个英气,唇却极纤薄,平日常隐于大笑中,或被抿成浅淡的波线,只有安静时才显出花瓣微卷般的形状,不柔弱,却总为那笑添上分难以言说的风流。
不过看见他笑的人,一般是笑不出来的。
活着和盘算,总归不喜欢遇上杀手和疯子。
这不影响他笑得痛快,眼神明亮。
只是有时那目光太亮,像淬了冰水的剑光。
他说他是孤魂野鬼。
但他爱笑,爱晒太阳,爱懒洋洋扔几颗花生米进嘴,招呼一声,少年似的逍遥——
“走啦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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